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核心】
风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纠纷,发包方以工期逾期、质量缺陷为由解除合同并索赔2100余万元,代理律师冯轶男紧扣"多因一果"责任划分,成功将客户赔偿责任降至20%。
【案情简介】
2020年3月,某能源公司(发包方)与某电力建设公司(承包方)签订300MW风电项目施工合同,合同金额约5700万元,约定工期305天。施工期间,承包方因吊车租赁费用暴涨要求调价未果,进度严重滞后,至2020年11月仅完成10台风机部分吊装(合同约定31台)。发包方发函解除合同后,委托第三方高价抢工完成剩余工程,并以成本增加2107万元为由诉至法院,要求支付逾期违约金及全部损失。
【律师办案经过】
冯轶男律师代理承包方应诉,提出核心抗辩观点:
1.履约障碍系多方导致:举证证明发包方存在图纸提供滞后、物料供应不足、牧民阻工等问题,并提交监理纪要、工作联系单等证据链;
2.损失与违约无直接因果关系:引入"风电抢装潮"政策背景(国家补贴截止期限),证明吊车租金暴涨属市场系统性风险,且发包方在未招标情况下分包第三方产生高价合同;
3.争议回路施工范围明确:通过竣工结算单证实实际施工仅涉及10、12回路,驳斥发包方对9、11回路损失的索赔;
4.强调协作义务履行:证明承包方已配合部分竣工资料移交,反驳发包方"拒不配合"的主张。
【裁判结果】
法院采纳冯轶男律师部分辩护意见,认定损失系"发包方提前分包、付款争议、市场客观因素"等多重原因导致,依据公平原则判令:
1.合同于2020年11月18日解除;
2.承包方按损失总额的20%承担赔偿责任,即421.5万元(较原诉求减损1686万元);
3.支持竣工资料移交要求;
4.案件受理费、鉴定费由双方各半负担。
本案通过精准界定责任比例,为企业在复杂工程纠纷中合理规避风险提供了典型裁判思路。
冯轶男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