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你好律师,我租住了一套房子,签了租赁合同,租期两年,前不久房东将房子卖给了王某,王某已取得房屋产权证,房子还有一年租期未满。新房主王某要求我现在搬走,请问律师我可以拒绝搬走吗?
律师释法:根据《合同法》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合同法理论称此现象为“买卖不破租赁”。对于新房主王某而言,仍要受到原房屋租赁合同的制约,其对房屋的使用权仍受到一定的限制,必须等到房屋租赁期满后,才可要求你搬出。因此,原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前你可以继续居住,拒绝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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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中律师:陈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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