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深挖合同履行全貌,成功击退30万元不当得利之诉
一、案情概况
本案为一起不当得利纠纷。原告甲公司起诉被告乙公司(我方委托人),称双方于2022年9月5日签订《安装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工程总价款30万元,原告于11月14日支付合同款30万元后,又于11月16日因工作人员失误再次支付30万元,构成不当得利。原告诉请判令乙公司返还30万元及利息,并要求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用。一旦败诉,我方委托人将面临30万元退款及利息的双重损失。本所接受乙公司委托,由王震泉律师担任一审诉讼代理人。
二、律师作用与代理策略
接受委托后,代理律师全面梳理案件事实,发现本案表面是“误付”纠纷,实则隐藏着复杂的挂靠施工关系。案外人刘某以原告名义承接整个工程项目,并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160万元的总包合同。原被告之间30万元的合同,仅为总包工程中的一部分。
代理律师向法庭提交了以下核心证据:一是刘某与乙公司签订的160万元《设备安装协议》,证明整个工程真实合同总价;二是四笔付款凭证,证明刘某通过另一单位分三次汇款15万元,加上原告11月16日汇入的30万元,合计已付45万元,原告从未超付;三是刘某与乙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微信聊天记录及原告公司汇款审批表,证明刘某挂靠在原告公司名下,其经办行为构成表见代理,被告有理由相信收款系合法工程款及工人工资;四是双方签订的解除协议,明确载明刘某已支付工人工资45万元,印证30万元系合法付款而非不当得利。
三、为委托方争取的核心利益
通过代理律师系统举证和精准论证,成功为委托方争取到以下核心利益:
一是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法院认定被告收到的30万元有法律依据而非不当得利,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委托方无需返还任何款项。
二是原告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案件受理费5.867元减半收取2.933.5元,保全费2.020元,合计4.953.5元,全部由原告负担,我方委托人零成本胜诉。
四、裁判结果与典型价值
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共计4.953.5元由原告负担。
本案的典型价值在于:面对不当得利纠纷,代理律师没有局限于原被告之间的单一合同,而是深挖案外挂靠关系、系统梳理全部付款记录,还原了整个工程项目完整的合同与付款全貌,成功证明涉案30万元系工程进度款及工人工资的合法支付。本案充分说明,在建设工程领域挂靠、转包等复杂交易结构中,专业律师对案件事实的全面还原和证据的系统组织,是保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关键所在。
王震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