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诉讼请求
判令原、被告离婚;
判决两个婚生小孩由被告(男方)抚养,被告自行承担抚养费,原告享有探视权;
诉讼费由被告负担。
事实与理由摘要
原告与被告婚后因家庭琐事频繁争吵,被告常听从父母意见,存在酗酒问题,甚至发生肢体冲突。双方长期分居,夫妻感情破裂。
被告答辩意见
不同意离婚,认为夫妻感情并未破裂。
法院认定事实
双方于2013年XX月生育长子,2014年8月补办结婚登记,2018年6月生育次子。婚后双方均在外地工作,分居时间较长,因被告酗酒等问题产生争吵,夫妻关系产生隔阂。
判决结果
法院认为,只要被告自觉约束不良行为,双方加强沟通和理解,夫妻关系有和好可能。为维护家庭稳定及子女健康成长,判决:
不准原告与被告离婚。
案件受理费150元由原告负担。
律师工作亮点
万伟律师作为原告代理人,在案件中对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进行了充分陈述,并提交了身份证、结婚登记信息、子女身份信息、不动产查询记录等证据,积极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尽管法院基于婚姻修复可能及子女利益考量未支持离婚请求,但律师在代理过程中完成了证据组织、庭审陈述等关键诉讼行为,为后续可能的再次诉讼奠定了坚实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