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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案(一审判决不准离婚,为二次诉讼奠定基础)

发布者:万伟律师 时间:2026年05月15日 18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诉讼请求

判令原、被告离婚;

判决两个婚生小孩由被告(男方)抚养,被告自行承担抚养费,原告享有探视权;

诉讼费由被告负担。

事实与理由摘要

原告与被告婚后因家庭琐事频繁争吵,被告常听从父母意见,存在酗酒问题,甚至发生肢体冲突。双方长期分居,夫妻感情破裂。

被告答辩意见

不同意离婚,认为夫妻感情并未破裂。

法院认定事实

双方于2013年XX月生育长子,2014年8月补办结婚登记,2018年6月生育次子。婚后双方均在外地工作,分居时间较长,因被告酗酒等问题产生争吵,夫妻关系产生隔阂。

判决结果

法院认为,只要被告自觉约束不良行为,双方加强沟通和理解,夫妻关系有和好可能。为维护家庭稳定及子女健康成长,判决:

不准原告与被告离婚。

案件受理费150元由原告负担。

律师工作亮点

万伟律师作为原告代理人,在案件中对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进行了充分陈述,并提交了身份证、结婚登记信息、子女身份信息、不动产查询记录等证据,积极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尽管法院基于婚姻修复可能及子女利益考量未支持离婚请求,但律师在代理过程中完成了证据组织、庭审陈述等关键诉讼行为,为后续可能的再次诉讼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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