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宗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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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万元利用影响力受贿案成功辩护:李宗成律师通过关键策略,为当事人赢得缓刑判决

发布者:李宗成律师 时间:2026年05月06日 50人看过 举报

2026-05-06

律师观点分析

作为一名刑事辩护律师,我始终相信,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案件中,专业的价值在于为当事人争取最优的量刑结果。在我(李宗成律师)代理的陈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一案中,我们面对30万元巨额受贿款的指控,通过精准辩护,最终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缓刑判决。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我的当事人陈某利用其与某国家工作人员(陶某)的特殊关系,为请托人在工程项目上提供帮助,并收受感谢费共计30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且数额巨大。
面对指控,我们确立了“正视事实、力陈悔罪、全力争取缓刑”的辩护策略。在庭审中,我们将辩护重点聚焦于量刑情节,向法庭系统阐述了以下几点核心意见:
退缴全部赃款,挽回社会损失:这是本案最重要、最直接的从宽情节。在侦查和审理阶段,我们积极配合,督促并协助当事人全额退缴了30万元违法所得。这不仅是挽回国家损失的具体行为,也直接表明了当事人真诚悔罪的态度。
强调从轻、酌定从宽情节:我们向法庭指出,当事人到案后,能够如实、稳定地供述全部犯罪事实,依法构成“坦白”,这是法定的从轻处罚情节。此外,当事人无前科,系初犯、偶犯,其犯罪行为有其特定的社会关系和背景原因,主观恶性与那些主动、多次索贿的行为有所区别。
积极争取适用缓刑的有利条件:我们综合当事人系初犯、认罪悔罪、全额退赃、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等情节,向法庭明确提出,对其适用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符合适用缓刑的法定条件。我们恳请法庭给予其一个回归社会、改过自新的机会。
最终,法庭的判决采纳了我们辩护意见的核心部分。法院认定陈某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数额巨大。但同时,法庭充分考虑了其具有“坦白”、全额退赃等从宽情节。最终判决:被告人陈某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在涉案金额高达30万元、法定刑较重的“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案件中,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判决,意义重大。 这意味着当事人无需被收监执行,保留了人身自由,能够继续正常的工作与生活。此案的成功,再次印证了刑事辩护的关键:在无法改变事实定性的情况下,通过深入挖掘和有力呈现一切法定、酌定的从宽量刑情节,最大限度地化解重刑风险,为当事人争取最有利的法律结果。

李宗成律师,现执业于四川叙府律师事务所,以忠于事实,忠于法律的宗旨为骨,以铁肩担正义,丹心促公平,的理念为血,铸就维护当...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四川-宜宾
  • 执业单位:四川叙府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511520********30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工伤赔偿
四川叙府律师事务所
1511520********30 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工伤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