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鑫律师
李鑫律师
综合评分:
5.0
(来自102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山东-烟台合伙人律师执业11年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交通事故逃逸相关影响

作者:李鑫律师时间:2019年08月15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36次举报

       一、责任认定:通常全责,但对方当事人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实践中,即使对方有过错,但逃逸性质太恶劣,通责常认定全责情况居多,但如果对方有无证、醉酒、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可以认定主次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二、处罚:1、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不构成犯罪。扣12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2000元罚款,并可以处15日以下拘留。

       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三、构成交通肇事罪及量刑加重情节

      1、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又具有以下情形,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四)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五)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六)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七)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八)严重超载驾驶的。

      3、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四、保险理赔限制

      交强险:赔偿。保险公司能否追偿:原则上不能,但有支持的判例,个人认为立法支持追偿会是趋势。

      商业险:拒赔。详见保险合同约定。

      总结:交通事故逃逸是一种性质很恶劣的行为,尤其是存在人伤的情况,且逃逸会带来一系列不利影响,劝君多慎重,违法要远离。






李鑫律师,男,1984年6月出生,毕业于山东工商学院,2013年开始律师执业,现任山东助商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主要执业领...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烟台
  • 执业单位:山东助商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370620********55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