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鑫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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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合伙人律师执业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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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认定为非机动车的标准

作者:李鑫律师时间:2023年03月09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4976次举报

1、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不能超过25公里每小时,且电机功率不能大于400瓦;

2、电池电压不能大于48伏,且整车质量不能大于55公斤;

3、新国标要求,电动自行车必须拥有脚踏骑行功能。

李鑫律师,男,1984年6月出生,毕业于山东工商学院,2013年开始律师执业,现任山东助商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主要执业领...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烟台
  • 执业单位:山东助商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370620********55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