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由:劳动争议
职场中,遇到公司长期拖欠工资、无故强制待岗,劳动者该如何维权?郑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这起仲裁案件,给出了明确答案——用人单位违法用工,劳动者被迫离职,有权主张经济补偿金及未休年休假工资,一起来看详细案情。
案情始末:入职4年多,遭遇拖欠工资+强制待岗
申请人于2020年8月入职被申请人某科技公司,担任运营推广专员,双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约定月工资7700元+80元电脑补贴,工资由公司对公账户转账支付。
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申请人遭遇多项不公待遇:
1、社保缴纳不规范:公司前期以其他公司名义为申请人在郑州缴纳社保,2023年6月曾停止缴纳,2024年才转为公司名义在广州缴纳;
2、长期拖欠工资:2024年1月至2025年1月期间,公司持续拖欠申请人工资,经申请人多次催告仍未补足;
3、无故强制待岗:2024年10月,公司以经营困难、项目不足为由,向申请人发送待岗通知书,要求其自10月21日起待岗,申请人当即发函拒绝该不合理安排。
多次沟通、催告未果后,2025年1月,申请人以公司长期拖欠工资、强制安排待岗为由,向公司发送《被迫离职通知书》,正式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支付拖欠工资、经济补偿金、未休年休假工资等,后向郑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庭审中,申请人撤回拖欠工资的仲裁请求(公司在申请人离职后已补发拖欠工资),明确主张经济补偿金35010元、未休年休假工资5196.61元;被申请人则提出多项抗辩理由:
1、辩称拖欠工资非恶意,系经营困难所致,且劳动合同约定可延期发放,离职后已足额补发,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2、主张申请人2025年在岗天数不足,仅享有10天未休年假,且在收到离职通知后已安排申请人休年假,年假工资已支付,无需额外补付;
3、称待岗系经营需要,且曾为申请人重新安排岗位,申请人未到岗属放弃劳动权利,同时主张申请人违反竞业协议。
仲裁查明:公司违法用工事实确凿,抗辩理由均不成立
仲裁委经审理,查明本案核心事实,对被申请人的抗辩理由逐一驳斥:
1、公司确系长期恶意拖欠工资:虽公司在申请人离职后补发了拖欠工资,但2024年1月至2025年1月长期拖欠的事实客观存在,且经申请人多次发函催告仍未及时补足,公司主张“非恶意拖欠”无事实依据;
2、强制待岗无合法依据,安排年假无效:公司单方发送待岗通知书的行为未与申请人协商一致,申请人已明确拒绝;且公司在收到申请人被迫离职通知书后,才单方安排申请人休年假,该安排不具有法律效力;
3、公司认可未休年假天数为10天,且已支付的年假工资金额不足,仍存在差额;
4、双方劳动关系解除时间为2025年1月9日(公司收到被迫离职通知书之日)。
仲裁裁决:公司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未休年假工资差额
仲裁委结合查明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作出最终裁决,全额支持申请人核心仲裁请求:
1、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35010元:申请人月工资标准为7780元(7700元+80元补贴),在职年限4.5个月,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公司因拖欠工资、违法用工导致申请人被迫离职,应支付经济补偿金,计算方式为7780元/月×4.5个月=35010元;
2、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差额2539.8元: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公司应支付10天未休年假工资7080元,扣除已支付的4540.20元,仍需补付差额2539.8元。
以上两项合计,公司需向申请人支付37549.8元,且应在裁决生效后15日内履行支付义务;若公司拒不履行,申请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律师提醒:遭遇这几种情况,劳动者可被迫离职并主张赔偿
本案是典型的用人单位违法用工,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维权案例,为职场人提供了重要的维权指引,核心要点梳理如下:
1、哪些情形下,劳动者可被迫离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有权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如本案中的强制待岗、未恢复正常工作条件);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长期拖欠工资,即使后续补发,仍可主张);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未缴纳、未足额缴纳、代缴社保均属违法);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经济补偿金怎么算?
经济补偿金=月工资×工作年限
月工资:指劳动者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货币性收入(本案中含80元电脑补贴);
工作年限: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0.5个月工资(本案申请人4年多工龄,按4.5个月计算)。
3、未休年休假工资,该如何主张?
年假天数:职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10天;满20年的,15天;
工资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月工资÷21.75天×未休天数×2倍(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已发放,故额外支付2倍);
维权要点:用人单位单方在劳动者离职后安排年假,未取得劳动者同意的,该安排无效;已支付年假工资不足的,可主张差额。
4、遭遇违法用工,劳动者该如何维权?
留存证据:保存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社保缴纳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公司通知/函件、沟通记录等;
书面催告:针对拖欠工资、未缴纳社保、强制待岗等问题,向公司发送书面催告函(留存送达证据,如快递回执、邮件记录);
依法离职:向公司发送《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明确离职理由为公司违法用工情形,留存送达证据;
申请仲裁: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张相关赔偿;
申请执行:若用人单位拒不履行仲裁裁决/法院判决,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律师提醒:用人单位不得以“经营困难”为由,长期拖欠劳动者工资、单方强制劳动者待岗,该行为均违反《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者在职场中遭遇合法权益被侵害时,切勿忍气吞声,应及时固定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同时,在维权过程中,可委托专业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确保维权诉求得到全面支持。
张亚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