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酒后失德,一时冲动触犯强制猥亵罪,还有争取缓刑的空间吗?这起由正定县人民法院审理的强制猥亵案,是任志祥律师代理的一起真实案件——当事人(化名)酒后对他人实施强制猥亵行为,经律师辩护,法院认定其构成自首,结合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缓刑二年。
一、案件基本情况
当事人:(化名),男性,四十岁上下,文化程度不高。
涉嫌罪名:强制猥亵罪。
强制措施:2026年4月被刑事拘留,后经检察院批准逮捕,同年6月、7月先后被取保候审。
代理结果: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缓刑二年。
二、案情经过
2026年4月的一天下午,当事人酒后在一家理发店内,强行扯拽、搂抱、亲吻他人,被害人当场推搡反抗,次日报警。
同年4月28日,当事人经电话传唤到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主要罪行。
案发后,当事人家属代为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
三、律师代理工作
任志祥律师接受委托担任当事人的辩护人后,重点开展了以下辩护工作:
第一,固定自首情节。当事人系经电话传唤到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罪行,辩护人围绕自首的构成要件梳理证据、发表意见——该意见最终被法院采纳,自首成立。
第二,促成赔偿谅解。辩护人积极协调家属与被害人沟通,家属代为赔偿并取得被害人书面谅解,为从轻处罚和适用缓刑创造条件。
第三,落实认罪认罚。当事人对指控的事实、罪名均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签字具结,依法可从宽处理。
四、辩护意见与裁判结果
法院审理后认定:当事人经电话传唤到案,到案后基本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罪行,系自首;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没有异议,并自愿接受处罚,可以从宽处罚;积极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与事实基本相符,予以采信。
判决结果:当事人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缓刑二年。
五、办案心得
回顾这个案子,任志祥律师认为有三点值得关注:
第一,自首的认定有具体标准,电话传唤到案同样可能构成自首。本案当事人经电话传唤到案并如实供述,被法院认定为自首——自动投案+如实供述,两个要件缺一不可。案发后第一时间投案、完整如实陈述,是争取自首认定的前提。
第二,赔偿谅解是暴力犯罪案件从宽的核心筹码。本案家属代为赔偿并取得谅解,法院据此酌情从轻,并最终适用缓刑。对被害人造成的伤害,用真诚的赔偿去弥补,既是责任,也是为当事人争取从宽的实在行动。
第三,强制猥亵类案件涉及被害人隐私,案件不公开审理。此类案件被害人承受的心理压力巨大,涉案人员及其家属应当尊重被害人隐私,配合司法机关处理,切勿对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
六、律师提示
对普通人:酒后失德不是免责理由。酒后实施强制猥亵、侮辱行为,同样构成犯罪。饮酒要适量,酒后更要守住行为底线。
对涉案人员及家属:第一,案发后第一时间投案、如实供述,争取自首认定;第二,真诚赔偿、争取谅解,这是从宽处罚和缓刑的重要基础;第三,及时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从侦查阶段就固定自首、赔偿等关键情节。
任志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