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简介(大白话版)
农村老人骑电动车出门,被一辆倒车的重型货车撞倒,右小腿严重损毁被迫高位截肢,经鉴定构成六级伤残。交警认定货车司机全责,车辆投了交强险和150万商业三者险。
老人家里有两位需要他养活的人:一是他和妻子共同抚养的未成年继女(12岁);二是妻子本人——肢体三级残疾,右手腕垂腕僵硬,经鉴定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每月仅靠几百元低保过日子,再无其他收入。
老人找保险公司谈赔偿,保险公司只肯按基础伤残赔,坚决不赔继女和残疾妻子的被扶养人生活费,理由是"继女不一定是你亲生的""妻子没到退休年龄不算无劳动能力"。走投无路下,老人委托四川盛豪(达州)律师事务所文于律师代理本案。
二、文于律师的专业抗辩(关键点)
文于律师接手后重点做了三件事,在一、二审中据理力争:
① 锁定继父女抚养关系——提交户口本、结婚证、村委会长期共同生活证明,证实老人与继女已形成法律认可的抚养教育关系,继女生父未尽抚养义务,当前由老人独自承担,故按1个扶养人计算。
② 证明残疾妻子符合"成年被扶养人"要件——委托具备资质鉴定机构对妻子作劳动能力鉴定(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调取残疾证、低保证、银行流水,证明妻子除微薄政府补助外无其他生活来源,满足"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其扶养义务人为老人及妻子亲生子女共三人,按70%丧失劳动能力系数折算。
③ 精准计算各赔偿项目——截肢后部分护理依赖暂按5年主张、残疾赔偿金按六级伤残结合68周岁折算12年、误工费按务农实际酌定64天,每项均有本地司法实践依据,堵住保险公司砍价空间。
三、判决结果
一审法院:认定货车方全责,核定总损失约62万余元,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范围内向老人赔付555,005.03元,其中继女及妻子被扶养人生活费合计143,049.53元。
保险公司上诉:坚称继女亲子关系存疑、妻子未丧失劳动能力,请求改判少赔十余万。
二审法院:全面采纳文于律师的举证和一审认定,驳回保险公司全部上诉,维持原判。二审诉讼费由保险公司承担。
最终老人拿到生效判决支持的55万余元保险赔款(含物流公司补差),被扶养人生活费全额获赔。
四、社会意义与启示
本案说明:被扶养人不限于亲生子女和年迈父母——长期共同生活的继子女、因残疾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配偶,同样可依法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关键在于证据扎实。专业律师的介入,通过司法鉴定、基层组织证明、精准法条援引,直接扭转保险公司"一刀切拒赔",让法律对弱势家庭成员的保护真正落地。遇到保险公司否认继子女或残疾配偶抚养费时,别轻易接受打折和解,应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固定证据、依法维权。
文于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