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概况
当事人在镇江某在建工地从事外墙保温作业时意外摔伤,经诊断为左侧髌骨粉碎性骨折。事故发生后,人社部门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最终认定当事人构成九级伤残。因伤情严重,当事人长期停工休养,产生医疗费、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多项经济损失。
事故涉事工程存在多层转包、分包情形,用工主体关系复杂。事发后承建公司以双方不存在直接劳动关系、工程层层转包为由,拒绝足额承担工伤赔付责任。当事人先行通过劳动仲裁维权,因对仲裁裁决结果不服,委托江苏致祥律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主张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补助金、经济补偿金等多项工伤待遇,诉求总额236927.37元。
庭审中,被告始终坚持转包免责抗辩,否认用工主体责任,同时对多项赔偿项目、计算标准及金额提出异议。代理律师依托完整证据链,精准适用建工领域用工主体责任相关法律规定,有效驳斥对方免责主张,最终法院依法采信我方核心诉求,判令公司承担全部工伤赔付责任。
二、案件难点
1、工程多层转包,用工责任极易推诿
建筑行业普遍存在工程转包、违法分包、包工头临时用工等情形,用工链条混乱。本案被告利用多层转包关系,主张与当事人无直接劳动关系,试图完全免除工伤保险赔付责任,是建工工伤案件中最典型、最难突破的维权障碍。
2、工伤赔付主体复杂,项目划分难度高
工伤保险待遇分为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项目与用人单位单独承担项目,两类赔付主体、计算规则、支付条件完全不同。案件需要精准区分赔付类目,明确企业法定赔付范围,避免出现诉求错位、合法待遇无法落实的情况。
3、多项核心赔偿项目争议较大
本案涉及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护理费等多项大额赔偿项目。被告对误工周期、赔付基数、计算标准均不予认可,逐一提出异议,需要结合伤残等级、医嘱休养证明、行业标准、司法判例综合举证抗辩。
4、仲裁前置与诉讼诉求衔接严苛
本案经过劳动仲裁前置程序,当事人不服仲裁结果起诉维权,需要精准衔接仲裁认定事实与诉讼请求,规范调整诉求内容、保留全部合法维权项目,避免程序瑕疵导致诉求不被法院受理或支持。
三、律师解决方案
1、突破劳动关系桎梏,锁定用工主体工伤责任
针对被告转包免责的核心抗辩,律师精准适用建工领域工伤保险责任司法规则,明确建筑工程违法转包、分包情形下,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建单位,即便与劳动者无直接劳动关系,仍需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直接击破对方免责理由,夯实案件胜诉核心基础。
2、搭建完整工伤维权证据链
系统性整理全套案件证据,包括工伤认定书、九级劳动能力鉴定报告、住院病案、门诊记录、医疗费票据、休养医嘱、工资情况证明、劳动仲裁裁决书及庭审材料等,完整固定当事人受伤事实、伤残等级、误工周期、治疗支出等关键事实,让每一项赔偿诉求均有充分依据支撑。
3、针对性庭审质证抗辩,逐项化解争议
针对被告提出的责任否认、金额异议、周期抗辩等观点,逐一开展庭审举证、质证与辩论。结合九级伤残伤情、法定赔付标准、实际休养周期及本地裁判口径,充分论证我方诉求的合法性与合理性,有效反驳对方不合理抗辩,推动法院采信我方全部核心主张。
四、案件结果
本案当事人完整胜诉。法院经开庭审理、全面核查证据,依法驳回被告工程转包、无劳动关系即可免责的抗辩意见,明确判令承建公司承担法定用工主体工伤保险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向当事人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93600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0000元、住院期间护理费2500元,各项工伤赔偿合计116100元,当事人核心维权诉求全部得到法院支持,成功拿到足额工伤赔偿。
五、案件总结
本案是镇江地区建筑工程领域典型的工伤保险待遇纠纷胜诉案例,完美解决了建工行业多层转包、用工主体模糊、无劳动关系难以追责的维权痛点。建筑行业层层分包、转包导致用工主体混乱,事故发生后各方相互推诿,是农民工工伤维权的常见困境,极易出现伤者索赔无门的情况。
本案胜诉关键在于,代理律师跳出“必须存在劳动关系才能赔工伤”的常规误区,精准适用建工用工主体责任特殊法律规定,直接锁定承建公司的法定工伤赔付责任。同时精准区分基金赔付与企业自行赔付项目,聚焦企业法定承担范围重点维权,通过扎实的证据与专业的庭审抗辩,最终为当事人成功争取十余万元工伤待遇,切实维护了建筑务工人员的合法劳动权益与人身损害权益。
江苏致祥律师事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