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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招志南律师为您介绍劳动纠纷相关法律知识:
劳动争议仲裁诉讼中用人单位应承担的举证责任有哪些(准备什么材料才可以胜诉)?
律师解答:
举证责任是指诉讼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通常情况下,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分担的基本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但在劳动争议案件纠纷中,在有些情况下法律直接规定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即法律对举证责任作出明确分配。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三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第十四条 法律没有具体规定、按照本规则第十三条规定无法确定举证责任承担的,仲裁庭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当事人举证能力等因素确定举证责任的承担。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本条款有着极强的现实意义,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审理的情况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交相关证据,还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所以建议用人单位被员工申请劳动仲裁的,用人单位可以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向仲裁机构答辩,并且提供相关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没有侵权。
目前实践中,企业在劳动仲裁案件败诉率高,单位对仲裁案件不重视也是一个根本原因。很多用人单位企业遇到劳动仲裁案件,认为劳动者是无理取闹或者认定劳动者提交的证据不足以支持其仲裁请求,不重视甚至不去开庭应诉,但往往得到的判决结果肯定是不理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