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专业劳动纠纷法律服务律师团队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劳动纠纷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劳动争议法律知识:
员工把单位告到劳动仲裁了,要开庭了,公司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劳动仲裁材料准备问题,这个需要视劳动仲裁的具体内容来决定,您根据员工的请求提出自己一方的请求,并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建议先咨询有经验的律师。
重点:围绕仲裁申请的事实与请求准备答辩状和证据
收到劳动仲裁申请书,企业肯定有一股气,很多时候客户都跟我们诉苦水“我对TA这么好了,怎么TA还能仲裁我,还仲裁这么多数额……”等等,一般我们都会宽慰客户,然后就事实部分和法律部分进行分析和解释,有时候企业可能觉得自己做对了,但不合法。常见的比如未签订书面合同、未缴纳社保等等,这时候我们会耐心地跟其解释原因,并围绕本案的事实和法律部分组织证据和答辩。比如涉及加班费问题,企业应当就是否存在加班事实、是否支付加班工资问题进行举证和答辩。
记住,本案无关的事实不要过多提及,否则会影响仲裁员审理案件的耐心。
法律延伸: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第三十二条 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后,发现不应当受理的,除本规则第九条规定外,应当撤销案件,并自决定撤销案件后五日内,以决定书的形式通知当事人。
第三十三条 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逾期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第三十四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申请人基于同一事实、理由和仲裁请求又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一)仲裁委员会已经依法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的;
(二)案件已在仲裁、诉讼过程中或者调解书、裁决书、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
第三十五条 仲裁处理结果作出前,申请人可以自行撤回仲裁申请。申请人再次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
第三十六条 被申请人可以在答辩期间提出反申请,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被申请人反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通知被申请人。
决定受理的,仲裁委员会可以将反申请和申请合并处理。
反申请应当另行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应当书面告知被申请人另行申请仲裁;反申请不属于本规则规定应当受理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向被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被申请人答辩期满后对申请人提出反申请的,应当另行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