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专业刑事辩护法律服务律师团队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律师团队温馨提示:看守门前骗子多,小摊小贩全是托。上前搭讪不要理,坑蒙拐骗花样多。门前拉客不要去,请律师要找正规律师事务所。
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简单刑事案件直到法院开庭审判至少也要3-4个月时间,有的甚至一年多,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十分重要,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口供的注意事项,以及法律问题,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以下招志南律师为您介绍刑事相关法律知识:
当事人咨询:涉嫌诈骗什么情况下能不起诉?
律师解答:以下情况下诈骗罪可以不起诉: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被害人谅解的;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此外,认罪诈骗罪名不当,应认定其他罪名的,其他罪名构不成犯罪的也可以不起诉。如下面这个案例,涉嫌诈骗罪立案,但最终辩护未职务侵占,嫌疑人职务侵占金额不足6万,最终案件不起诉处理。
【相关案例介绍:】
当事人胡某(被不起诉人)任职于广东某物业公司东莞分公司,并担任该公司名下一物业服务中心的负责人,负责该物业服务中心的全部工作,包括人员招聘、审核考勤、员工工资造册等具体职责,在胡某任职的2016年7月至2017年2月期间,陆续有部分保安离职,胡某伙同其他管理人员虚报该物业服务中心离职员工仍然在物业服务中心上班的事实,虚构离职保安的考勤记录,虚假登记上报离职保安的工资情况,利用离职人员“吃空饷”的形式骗取公司继续发放工资款,以此达到诈骗钱财之目的,后公司在查账走访时发现虚报事实,导致案发。公安机关以诈骗罪刑事拘留当事人,检察院以诈骗罪批准逮捕当事人。
本案的关键问题在于,胡某利用离职员工吃空饷的行为是否应当定性为诈骗罪?辩护律师团队经过深入分析案情,认为定性存在问题,本案胡某的行为应当按照职务侵占罪追究责任。关于诈骗罪与职务侵占罪二者最大的区别就在于是否利用了职务便利,本案胡某作为物业服务中心的负责人,有相关的人员招聘、审核考勤、员工工资造册等职务权限,也就是只有在其岗位才有机会骗到公司多发工资款,如果是普通员工,根本不可能利用该种手段方式进行骗钱,从本案的行为特征分析,定性上应为职务侵占。
本案中胡某虽然实施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财物的行为,但本案金额达不到职务犯罪的追诉标准,依法不应当认定为犯罪行为,依法不构成犯罪。如果本案按照诈骗罪,6000元就达到立案标准,按其涉案金额至少量刑在1年半左右,而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为6万元,故二者相差太大,一旦定性变更,但在未达到立案标准的情况下,就是无罪。
最终检察院最终对胡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专业刑事律师提示:
一、不要自乱阵脚、病急乱投医
我经常会听到嫌疑人家属跟我说:他被抓的这几天我完全不知道怎么办,坐立不安,就像热锅上的蚂蚁,白天吃不好,晚上都睡不着,又没有任何消息,我的情绪就像一个无底的黑洞,伸手不见五指……
生命和自由可以说是人类最宝贵的两样东西。如果即将要失去它们,这种痛苦锥心般难受。
当面对痛苦的时候,人更容易失去理智。可能会想各种办法、尝试各种渠道去“捞人”,在这个过程当中,不可避免会走很多冤枉路,花很多冤枉钱,最后很大可能不仅没有效果,反而耽误了最佳的辩护时机。
里面的人肯定希望家属出力,但并不希望你病急乱投医,如果最终被骗,他在里面同样会很伤心。
二、看守所门口经常会有各种“皮条客”,当他们跟你说,自己在看守所有人,能帮你办取保候审,办成才给钱,办不成不给钱,别信
首先,取不取保,不是看守所说了算,看守所只是一个羁押场所而已,并不是办案单位,能否取保的决定权在办案单位(公检法)。
其次,这类皮条课实际上在跟你玩时间差,赌概率。公安机关针对有嫌疑的犯罪嫌疑人立案侦查,但并不代表最终所有人都会被定罪。打个比方,大家熟悉的昆山宝马哥被反杀案,警方最初以故意伤害罪对于海明立案侦查,但经过侦查后认定其属于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撤销了案件。因为立案只是代表公安掌握了初步的线索和初步的证据而已,至于最终能否被定罪,要看证据,以及在法律上是否满足罪名的构成要件。有一小部分案件,公安在侦查后认为现有的证据不足,会以取保候审的方式先行放人,或者检察院作出不逮捕决定,公安也必须要放人,而放人的形式,往往会以取保候审的方式放出来。
也就是说,看守所门口的皮条客可能会跟每一个家属说:我在看守所有人,我帮你找关系,如果能把人捞出来你再给我钱,捞不出来你不用给我钱。如果恰好碰到了这一类取保的案子,家属如果真以为是皮条客的功劳,那就被骗的太惨了。对于骗子皮条客而言,这门生意简直是无本万利,只需要每天在看守所门口找家属吹水,就可以月入几万甚至十几万,钱简直不要太好赚。
刑事案件专业律师的作用与努力方向:
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到看守所办理律师会见、取保候审、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办理缓刑、辩护减刑、无罪辩护、上诉改判,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侦查阶段
1、“黄金37天”委托律师,有效取保。从案发被拘留的第一天开始算起到报请检察院决定批准逮捕,这期间 长有37天,取保机率 高,越早越及时的委托刑事律师越容易取保。
2、逮捕后聘请律师,有效维护合法权益。为保障侦查的顺利进行,家属在法院判决之前是不能探望犯人的,只有律师才能会见。早一点聘请律师,有利于缓解犯人紧张绝望的情绪;通过律师提供的法律咨询和帮助,有利于增强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更早的了解事情的真实情况,为维护犯人的合法权益做好各方面的准备。
审查起诉阶段
越早阅卷,越有利于律师发现证据,争取罪轻、无罪辩护。刑事律师可以前往检察院问卷,可以申请检察院调取证据,刑事律师越是充分了解案情、掌握证据、越利于形成全面有效的辩护思路,建议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等。
审判阶段
越早聘请律师,越有利于律师及被告人为庭审做好充足准备。刑事律师可以就庭审流程及庭审注意事项对被告人进行辅导,预测控方提问的内容,让被告人在庭上保持冷静、发表有效言论;刑事律师可以申请排除非法证据,参加庭前会议就有关问题发表意见,申请法院调取证据、通知证人、鉴定人或有专业知识的人出庭作证;刑事律师可以在庭上发表无罪、罪轻辩护意见,庭后提交书面辩护词,让被告人合法权益 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