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专业刑事辩护法律服务律师团队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律师团队温馨提示:看守门前骗子多,小摊小贩全是托。上前搭讪不要理,坑蒙拐骗花样多。门前拉客不要去,请律师要找正规律师事务所。
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简单刑事案件直到法院开庭审判至少也要3-4个月时间,有的甚至一年多,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十分重要,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口供的注意事项,以及法律问题,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以下招志南律师为您介绍刑事相关法律知识:
现在消费者都热衷网络购物
还倾向于购买销量好和评价高的商品
但是否想过所谓的销量和评价
都可以“刷”出来的
随着市场需求日益旺盛
刷单也逐渐成为了一个行业
商品销售数据和评价的造假
出发点是为了提升店铺信誉
实质是破坏了市场交易秩序
触犯刑法构成非法经营罪
何为“刷单”?
店铺商家付款请人假扮顾客,通过虚构的交易方式,提升网店的销量和信用度,同时“顾客”填写虚假好评,“刷”出来的好评与信誉可以吸引更多顾客光临。这已经构成了违法行为。
下面来看看德庆法院最近审理的一起典型案例
法院审理查明
2019年2月至12月12日期间,被告人袁某成、陈某倩先后租用广州市南洲创业中心内的一间办公室和广州市荔湾区白鹤洞街道中海花湾一号B区某室作为办公点,在未办理注册工商营业执照情况下经营“鬼刀”工作室从事非法“刷单”业务。被告人袁某成提供和维护刷单系统“鬼刀系统”,并通过培训的便利招揽商家和刷单手。
被告人陈某倩负责日常管理和招揽商家,雇请大量刷单手在淘宝上帮“XX烈动专卖店”、“XX梦马专卖店”、“XX至乐专卖店”、“肇庆市大旺新区XX理容镜台”等数百家淘宝、天猫商家刷单,通过虚假购买提高交易量,晒图刷好评制造假象,从而提高这些商家的商品在淘宝平台上的排名,进而吸引更多的真实客户购买该商家商品。
“鬼刀”工作室在经营期间共收取商家刷单佣金5957582元,非法获利约128万元。被告人袁某成、陈某倩归案后共同退出违法所得891311元。
被告人周某从2019年2月14日入职“鬼刀”工作室,从事刷单佣金、利润等统计工作,参与非法经营数额5944688元,归案后已退出违法所得款72074元。被告人李某从2019年3月4日入职“鬼刀”工作室,从事代管商家刷手客服和招揽等工作,参与非法经营数额5865040元,归案后已退出违法所得款54971元。被告人林某玲从2019年6月份入职“鬼刀”工作室,从事商家客服工作,参与非法经营数额4807490元,归案后已退出违法所得款73777元。被告人厉某从2019年6月21日入职“鬼刀”工作室,从事审核鬼刀平台上的刷手信息和刷单佣金、利润等统计工作,参与非法经营数额4434507元,归案后已退出违法所得款17832元。被告人陈某玲从2019年8月26日入职“鬼刀”工作室,从事招商工作,参与非法经营数额3138315元,归案后已退出违法所得款25573元。
2020年5月
被告人李某、陈某玲、周某、林某玲、陈某倩、厉某、袁某成
在其辩护律师的见证下
先后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法院认为
被告人袁某成、陈某倩、周某、李某、林某玲、厉某、陈某玲无视国家法律,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明知是虚假的交易信息,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袁某成、陈某倩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被告人周某、李某、林某玲、厉某、陈某玲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依法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袁某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五万元。
二、被告人陈某倩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四万元。
三、被告人周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三千元。
四、被告人李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五千元。
五、被告人林某玲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四千元。
六、被告人厉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八千元。
七、被告人陈某玲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六千元。
八、追缴被告人袁某成、陈某倩违法所得人民币392522元。
法官提醒:网络“刷单”行为是利益驱动的结果,已成为行业“毒瘤”。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商业信用,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各电商主体应自觉诚信、合法经营,广大群众不仅要谨慎识别网络购物中虚假信息,理性购物,同时也要警惕网络“刷单”兼职广告,避免上当受骗。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条文及相关司法解释
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一)个人非法经营数额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二)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数额达到前款规定的数额五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供稿丨研究室
专业刑事律师提示:
一、不要自乱阵脚、病急乱投医
我经常会听到嫌疑人家属跟我说:他被抓的这几天我完全不知道怎么办,坐立不安,就像热锅上的蚂蚁,白天吃不好,晚上都睡不着,又没有任何消息,我的情绪就像一个无底的黑洞,伸手不见五指……
生命和自由可以说是人类最宝贵的两样东西。如果即将要失去它们,这种痛苦锥心般难受。
当面对痛苦的时候,人更容易失去理智。可能会想各种办法、尝试各种渠道去“捞人”,在这个过程当中,不可避免会走很多冤枉路,花很多冤枉钱,最后很大可能不仅没有效果,反而耽误了最佳的辩护时机。
里面的人肯定希望家属出力,但并不希望你病急乱投医,如果最终被骗,他在里面同样会很伤心。
二、看守所门口经常会有各种“皮条客”,当他们跟你说,自己在看守所有人,能帮你办取保候审,办成才给钱,办不成不给钱,别信
首先,取不取保,不是看守所说了算,看守所只是一个羁押场所而已,并不是办案单位,能否取保的决定权在办案单位(公检法)。
其次,这类皮条课实际上在跟你玩时间差,赌概率。公安机关针对有嫌疑的犯罪嫌疑人立案侦查,但并不代表最终所有人都会被定罪。打个比方,大家熟悉的昆山宝马哥被反杀案,警方最初以故意伤害罪对于海明立案侦查,但经过侦查后认定其属于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撤销了案件。因为立案只是代表公安掌握了初步的线索和初步的证据而已,至于最终能否被定罪,要看证据,以及在法律上是否满足罪名的构成要件。有一小部分案件,公安在侦查后认为现有的证据不足,会以取保候审的方式先行放人,或者检察院作出不逮捕决定,公安也必须要放人,而放人的形式,往往会以取保候审的方式放出来。
也就是说,看守所门口的皮条客可能会跟每一个家属说:我在看守所有人,我帮你找关系,如果能把人捞出来你再给我钱,捞不出来你不用给我钱。如果恰好碰到了这一类取保的案子,家属如果真以为是皮条客的功劳,那就被骗的太惨了。对于骗子皮条客而言,这门生意简直是无本万利,只需要每天在看守所门口找家属吹水,就可以月入几万甚至十几万,钱简直不要太好赚。
家人被刑事拘留后,虽然刑事诉讼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但又刑事案件的实效性有非常强。
在刑事圈子,37天也被称为“黄金37天”。 为什么用“黄金”来形容?
用“黄金”来形容在于这个期间的重要性在检察院作出批准逮捕决定之前的这段时间,如果能积极与办案机关沟通,提出法律意见,那么有关不构成犯罪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意见被采纳的可能性相对其他阶段是最高的。
在黄金37天内,律师辩护人一方有两次重要的时间节点通过申请取保、不批捕等辩护工作来保护犯罪嫌疑人权利的机会。
(1)初的30天期间内:律师为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
通过会见了解案件大概情况后,分析当事人有无取保候审的可能性,同时与办案人员积极沟通,尽快帮当事人争取取保候审。
(2)30-37天之内:律师向检察官提不予逮捕的法律意见书
取保候审不成功,律师会和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取得联系,提交书面的《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争取让检察官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如果条件允许,建议在家人被拘留后建议尽快选择专业负责的请律师介入,避免错过最佳救援时机
一般来说被采取了刑事拘留说明涉嫌了刑事犯罪,存在潜在的刑事法律风险,尤其是在我国现行的刑事侦查制度和手段的情况下,被采取刑事拘留后被追究刑事责任即被判刑的几率非常大。
公安机关采取拘留措施时一般已经掌握了一定的证据材料,经过拘留后的侦查活动,可能进一步转为逮捕而继续侦查,因此一旦被刑事拘留不能存在侥幸心理,应当尽快咨询并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介入,提供专业帮助,避免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刑事案件分为三个阶段: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
一、侦查阶段,团队律师会优先申请会见犯罪嫌疑人!首先,只有通过会见才能直接了解案情,从细节中发现对犯罪嫌疑人有利的情节,形成审判阶段轻判、减刑甚至无罪辩护的有力依据。其次,在会见过程中可以告知犯罪嫌疑人其权利与义务,哪些案件情节对其有利,如何配合律师做好审查起诉与审判阶段的工作。最后,会见可以向犯罪嫌疑人传递亲人的信息,坚定犯罪嫌疑人的信念。当然,对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本律师团队有着极其丰富的取保候审实践经验。
二、审查起诉阶段,团队律师会查阅侦查阶段公安机关搜集的指控犯罪嫌疑人的相关证据及其它材料,由团队律师对证据和材料进行讨论分析,形成一套初步辩护意见,将初步辩护意见提交给相应的检察院,与检察院充分沟通并交换意见,在审判前就已经为犯罪嫌疑人打下了从轻减轻处罚的基础。团队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积累了大量让检察院改变起诉罪名,大大减轻犯罪嫌疑人处罚的成功案例!
三、审判阶段,团队律师会再次会见犯罪嫌疑人,将律师辩护意见与犯罪嫌疑人充分沟通,告知犯罪嫌疑人庭审程序与注意事项,做好与律师在法院审判时配合的具体工作,达到审判结果的最佳效果。法庭审判的调查阶段、辩论阶段、陈词阶段的具体细节都会由团队全体律师共同讨论和最终敲定,并派出团队主任律师代表出庭,为犯罪嫌疑人争取最大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