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案件双方和解的情况为什么看守所还不放人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侦查机关(派出所、分局)已经作为刑事公诉案件立案侦查,且以将打人者刑事拘留或经检察院批捕的,即便在双方已经和解、受害方已经谅解的情况下,司法机关也是有权利追究打人者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的。只不过,双方和解及受害人谅解的情况,一般法院会酌定从轻处罚,最好的结果是判处缓刑。
如果案件在刑事拘留阶段,双方和解及受害人出具谅解书,打人者家属要把相关材料及时递交侦查机关,侦查机关是否撤案由侦查机关决定,侦查机关单独有此决定权。如果案件已经批捕了,双方才达成和解及受害人出具谅解书,也要把相关材料及时递交侦查机关,但侦查机关一般不会撤诉了,而是继续侦查,如果这时要申请取保候审,一般要向检察院递交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是否批准由检察院决定。等侦查机关把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时,如果有了受害人谅解书的情况下,最好的结果是争取检察院不起诉。如果检察院不起诉,案件就完结了。如果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那法院就要开庭审判。在有受害人谅解的情况下,最好的结果是争取缓刑。
李翠英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