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清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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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赢官司执行不到钱?律师支招:追加“甩锅”原股东,追回欠款!

发布者:薛清蓉律师 时间:2026年07月13日 47人看过 举报

2026-07-13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某工程公司供货后,对方公司拖欠货款,经法院调解、强制执行后仍拿不到钱——因为公司账户没钱,终本了。

但律师发现:这家公司欠款期间,原股东韩某某在2025年1月以0元将名下240万认缴股权转让给了另一家公司,自己“金蝉脱壳”了。

法院怎么判?

法院认为:

  1. 现股东(受让方)应在240万元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2. 原股东韩某某,因股权转让发生在2024年7月1日新《公司法》施行之后,适用新法第88条——受让人缴不出钱,转让人承担补充责任。

如果您也遇到类似情况——合作公司欠款不还、老板把股权转让甚至注销公司,不要以为钱就追不回来了

2024年7月1日施行的新《公司法》明确规定:

? 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有权要求股东提前缴纳出资;? 原股东转让未届出资期限的股权,现股东不缴,原股东要承担补充责任;? 恶意0元转让、转账写“借款”而非“出资款”,都可能成为追责的突破口。

律师建议

如果您手上有终本案件,或债务人公司正在变更股东、减资、注销,建议尽快委托律师梳理工商档案和出资流水,评估能否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

薛清蓉执业律所:上海明伦(南京)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13201202511939627个人简介:在某法院系统深耕十余年,...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苏-南京
  • 执业单位:上海明伦(南京)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20120********27
  • 擅长领域:工伤赔偿、合同纠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劳动纠纷
上海明伦(南京)律师事务所
1320120********27 工伤赔偿、合同纠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