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由:诈骗罪
阶段:侦查阶段(30天内)
结果:公安机关采纳辩护意见,不予移送审查逮捕,无罪释放
一、案情简介
当事人刘某某因涉嫌诈骗罪,于2026年5月13日被佛山市公安局顺德分局刑事拘留。刘某某系某公司的运营人员,主要负责网店日常维护、订单整理等基础事务。公司涉嫌“二次引导消费”类课程销售业务、贩卖侵权书籍、上传伪造证书等违法行为。刘某也身陷其中。
二、辩护策略与律师意见核心要点
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全面了解案情,形成以下核心辩护意见:
1. 主观上不具有诈骗故意
刘某某为底层员工,工作内容中立、常规,不具备对公司犯罪模式的认知能力;
未接受课程销售培训,未接触客户信息,未参与话术设计或转化流程;
工资为6000元/月,处于行业中游水平,未获取任何非法收益。
2. 客观上未实施诈骗行为
刘某某负责的图书销售板块与涉案课程销售业务互不隶属;
其开发的订单整理工具仅用于内部效率提升,不具有欺诈功能;
与被害人无任何接触,无法实施诈骗。
3. 不符合逮捕条件
有固定住所、稳定工作、正常缴纳社保,无前科;
家庭羁绊强(9岁子女、病重岳父),无逃逸或社会危险性;
到案后配合调查,无串供、毁证等行为。
三、案件结果
2026年6月10日,律师团队向佛山市公安局顺德分局提交《不予移送审查逮捕的律师意见书》。
2026年6月12日,公安机关采纳辩护意见,依法决定释放刘某某,并出具《释放证明书》。
四、案件意义
本案是在侦查阶段即实现无罪释放的典型成功案例。律师团队通过精准把握诈骗罪构成要件、及时介入并提交有力书面意见,成功阻止案件进入批捕和审查起诉阶段,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避免冤错案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