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概述
某搬运服务企业为多名员工投保雇主责任险,保险约定对应等级伤残每人赔付约定保额、医疗费用按实赔付。保险期内两名员工先后因工受伤,均被鉴定为对应伤残等级,企业先行向两名员工分别支付相应赔偿款,合计相应金额。企业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时,保险公司以企业未实际赔付、赔付主体不符、企业无需承担员工事故责任、需扣除医疗免赔额等理由拒绝全额赔付,双方因此涉诉。
办案策略与过程
朱丽珍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制定分层诉讼策略:
证据固定:全面梳理投保凭证、员工工伤认定及伤残鉴定报告、企业与员工的赔偿协议、转账凭证、员工证言等核心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企业已实际履行对员工的赔偿责任,且事故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法律定性精准抗辩:针对保险公司提出的免赔额抗辩,重点举证保险公司未对免责条款履行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主张该条款依法不产生效力;针对“企业无需承担事故责任”的抗辩,结合雇主责任险的保障属性,明确员工因工受伤即属于保险赔付范畴,无关第三方责任划分。
庭审重点突破:庭审中聚焦保险合同义务履行事实,逐一反驳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清晰论证企业索赔符合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
案件结果
法院最终采纳律师团队的全部核心意见,判决保险公司向企业支付全部实际损失,保险公司总公司对该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案件诉讼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企业的合法权益得到全额保障。
案件启示
企业投保责任险时应妥善留存投保文件、赔付凭证等完整材料,是理赔阶段的核心依据。
保险公司援引免责条款拒赔时,需举证已尽到提示说明义务,否则相关条款不产生效力。
雇主责任险的赔付核心是员工因工受伤的事实,不受第三方责任划分影响,企业履行赔偿责任后即可依法主张保险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