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简介
李先生为备考报名某知名培训机构课程,按约定缴纳20000 元培训费,双方明确约定满足条件即可退费。李先生达标后多次申请退费,机构以各种理由拖延,拒不履行退款义务,李先生维权无果,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机构全额退还 20000 元学费。
二、办案经过
法院受理案件后,考虑到属于小额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承办法官与人民调解员共同组织双方沟通,核实合同约定、缴费记录、退费条件等关键事实,确认李先生确实符合退费标准,机构应当退款。
法官结合机构经营现状与李先生回款需求,居中协调,平衡双方利益,最终促成双方自愿达成调解方案,避免长时间诉讼,高效化解纠纷。
三、审判结果
经法院确认,双方达成以下具有法律效力的调解协议:
1.培训机构分期返还李先生20000 元,自 2025 年 8 月起,每月 20 日前支付2000 元,最后一期按实际剩余金额结清;
2.若培训机构任意一期未按时付款,李先生有权就全部剩余未付款项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双方就本案一次性了结,再无其他争议。
史明鑫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