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明鑫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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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冒充 “高官” 帮捞人、要欠款,诈骗罪为委托争取良好的结果

发布者:史明鑫律师 时间:2026年05月27日 31人看过 举报

2026-05-27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简介

2021 年 2 月至 10 月,无业人员陈某、杨某联手设局,专门骗取有急事求助的群众钱财。

·陈某:谎称自己是国家机关高官、部队少将,在核心部门工作,有特殊权力,能帮人摆平官司、向政府追回欠款、办理家属取保候审。

·杨某:谎称自己认识高层亲属,有特殊渠道能办成 “捞人”“追债” 等难事。

受害人王女士因家人被羁押、公司被拖欠大额款项,急于求助,轻信两人谎言。陈某以办事经费、打点关系等名义,骗取王女士285.4 万元;杨某以同样事由,骗取王女士200 万元。所得钱款均被二人用于个人挥霍、还债等,未实际办理任何委托事项,也未退还分文。

二、办案经过

1.2021 年 11 月,王女士在亲友提醒下发现被骗,由朋友代为报警。

2.警方迅速开展侦查,固定聊天记录、银行流水、证人证言等证据,查清两人虚构身份、虚构办事能力的事实。

3.警方先后将陈某、杨某抓获归案,两人到案后拒不认罪,编造 “中间人”“投资”“帮忙办事” 等谎言推脱责任。

4.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以诈骗罪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三、审判结果

法院审理认为,陈某、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身份与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

·被告人陈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罚金三十万元,责令退赔285.4 万元予以没收。

·被告人杨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罚金二十万元,责令退赔200 万元予以没收。


本人2004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专业,于2007年以391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办理了大量的民事和刑事案件,目前主要从事刑...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北京-海淀区
  • 执业单位:北京迪威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110120********0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公司法、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北京迪威律师事务所
1110120********04 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公司法、民间借贷、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