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简介
周大爷、李大妈夫妇育有周大、周二两个儿子,二老先后离世,未留遗嘱,留下两套房产与存款引发纠纷:
1.西城一套登记在周大爷名下的产权房,价值约 969 万元;
2.朝阳一套无门牌号、无完整产权证的自建房,双方对归属争执不下;
3.周大爷名下银行存款、丧葬费等款项。
周大长期与父母同住,照料生病母亲、承担就医陪护,主张多分遗产,并要求继承朝阳无证房一半份额及租金;周二称朝阳房早已分家归自己、已翻建,不同意周大诉求,还提出周大取走父亲大额存款。
二、办案经过
1.一审阶段
1.周大起诉,请求西城房归自己、分割朝阳无证房及收益,由周二承担费用;
2.法院查明:周大长期与父母共同生活、尽较多赡养义务,符合多分条件;朝阳无证房无有效产权证明、权属不清,一审不予处理;
3.一审判决:西城房归周大,周大付周二折价款 480 万元;相关存款归周大,周大再付周二 10 万元;驳回周大关于朝阳房的诉求。
2.二审阶段
1.周大上诉,要求改判、多分西城房、分割朝阳房及收益;
2.二审认定:一审酌定多分比例合理;朝阳无证房权属未明,不宜直接处理,可另行解决;
3.二审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审判结果
1.西城产权房:归长期照顾父母的周大所有,周大向周二支付房屋折价款480 万元;
2.银行存款与丧葬费:相关账户余额及周大已支取款项归周大,周大另行支付周二10 万元;
3.朝阳无证房:因无有效产权证明、权属有争议,本案不予处理,双方可另行起诉确权后再分割;
4.一、二审诉讼费用均由周大承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关键普法要点
·法定继承:无遗嘱时,子女均等继承;长期共同生活、尽主要赡养义务可多分。
·无证房继承:无合法产权证明,法院暂不判所有权归属,可待确权后再处理。
史明鑫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