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立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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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恋爱转账被认定借款,张立禄律师代理原告胜诉获赔162900元

发布者:张立禄律师 时间:2026年04月30日 827人看过 举报

2026-04-30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简介

原告朱**与被告张**原系朋友关系,2023年7月至2024年8月期间,被告以家人患病、偿还债务、生活开支等理由多次向原告借款。原告通过支付宝、微信陆续向被告转款共计162900元,双方未签订书面借条。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拒不还款并将原告拉黑。原告无奈委托律师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偿还全部借款本金。被告辩称案涉款项系恋爱期间共同花销,并非借款,不同意偿还。


二、律师代理观点


1.?原告与被告之间借贷合意明确,微信聊天记录多次显示被告认可欠款并承诺还款,足以认定借贷关系成立。

2.?原告提供完整转账凭证,款项已实际交付,借贷合同生效。

3.?被告主张系共同花销,但未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存在共同消费,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4.?本案虽无书面借条,但转账记录与聊天记录已形成完整证据链,依法应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三、最终法院认定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提交的转账凭证与微信聊天记录相互印证,能够证实双方存在借贷合意且款项已实际交付,民间借贷法律关系依法成立。被告辩称款项为共同花销,但未提交证据佐证,法院不予采纳。最终判决:被告张**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偿还原告朱**借款本金162900元,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张立禄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玖典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律师,长期深耕北京市顺义区民商事诉讼与执行实务,具备扎实的法律专业功底...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北京-顺义区
  • 执业单位:北京市玖典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110120********36
  • 擅长领域:工程建筑、经济仲裁、商品房纠纷、经济犯罪、私人律师
北京市玖典律师事务所
1110120********36 工程建筑、经济仲裁、商品房纠纷、经济犯罪、私人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