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有遇到这种情况:朋友、亲戚向你借钱,想着“我俩关系这么好”的份上,就没有立借条,然而无论怎么催促对方也不还钱,甚至翻脸不认账。此时起诉到法院到底能不能打赢官司?
结论:不一定能赢!
作为民间借贷纠纷的原告方,对于借款事实,在法庭上需要证明:
1.款项已交付
2.双方达成借贷合意
转账记录就可以证明“款项已交付”,但没有借条,也没有能作为证据的聊天记录,该如何进一步证明借贷关系呢?
举证:确认转账的性质!
法院不仅看谁转了钱,还看这笔钱是什么性质。是借款?还款?赠与?投资?还是货款?性质不清,将加大败诉的可能!
对于如何确认转账的性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如下步骤:
1.你先举证:提交转账记录,证明钱已转给对方,初步推定是借款。
2.对方抗辩要举证:对方说 “不是借款”,必须拿出证据,空口否认没用。
3.对方举证后,你再补强:若对方拿出合理证据,你要继续证明 “这就是借款”,否则大概率会败诉!
最稳妥的做法是一开始就写好借条,不要因为碍于关系就在程序上疏忽!写借条,立字据,不是怀疑对方的表现,而是对方重视你的体现!真正关系好的人会希望通过写借条让你放心!
甘肃方域西涛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