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承德地区范鑫真律师劳务合同纠纷案-民事领域
一、案件经过和结果
2025年5月,原告H某所带班组受被告L某雇佣,在其承包的风力发电塔工程项目中从事基础扎丝、焊接、开丝等劳务活动。2025年7月22日,班组劳务活动完工,双方补签《风力发电基础劳务施工协议》。因被告仅支付部分劳务费,被告于2025年7月26日向原告出具《承诺书》,承诺对尚欠劳务费26万余元于2025年8月15日前全部支付。此后被告仅分两次支付共计20万余元,尚欠五万多元至今未付。原告多次催要无果,遂诉至某县人民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劳务费5w+元及利息、维权费用等。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形成劳务合同关系,合法有效。被告出具承诺书后未按期足额支付,应依约履行给付义务并赔偿利息损失。被告关于已超额支付的抗辩证据不足,不予采信。原告主张的维权费用于法无据,不予支持。最终法院判决被告给付原告劳务费5w+元及逾期利息,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二、庭审经过
庭审中,被告辩称原告系中途退场未完成全部工作量,经其核算已超额支付工程款,并对原告主张的维权费用提出异议。被告提交微信支付转账凭证及银行交易流水明细清单等证据试图证明其主张。范鑫真律师围绕劳务合同关系成立及被告出具承诺书的事实,组织施工协议、承诺书、微信支付凭证等关键证据,从被告出具承诺书即构成对欠款金额的自认角度进行答辩,指出被告未能提供充分证据推翻其书面承诺,其抗辩主张不应得到支持。
三、律师的贡献
范鑫真律师在本案中发挥了关键作用。首先,准确识别案件争议焦点,即被告出具承诺书后能否以未完成工程量为由抗辩,从而制定有针对性的诉讼策略。其次,精心组织证据链条,将施工协议、承诺书、转账凭证等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劳务事实及欠款金额。再次,在庭审中围绕承诺书法律效力进行有力论述,指出被告出具承诺书即是对债务的确认,被告未能举证推翻该承诺,应承担付款责任。最后,协助当事人依法主张利息损失,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四、典型意义
本案对劳务合同纠纷中承诺书法律效力认定具有典型意义。在建筑工程劳务领域,包工头带班组提供劳务后,发包方出具欠条或承诺书确认欠款金额的情形较为常见。本案明确了出具承诺书即构成债务确认的法律原则,发包方不能随意以工程量争议为由否定其书面承诺的效力,有效保护了劳务提供者的合法权益,对同类案件具有参考借鉴价值。
范鑫真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