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张静律师解答:不能。诉讼请求怎么写,是有相应要求的,并不是原告想怎么写就怎么写。法律上说来,诉讼请求分为给付之诉、确认之诉、变更之诉,给付之诉就是要求对方给自己东西,比如钱、物。确认之诉就是要求法院确认什么,比如确认合同有效、确认房屋使用权归自己等。变更之诉就是变更法律关系,比如请求判决离婚,请求撤销房屋赠与等。这样说可能大家还不一定理解,需要举个例子,比如下面这个案件,原告的诉讼请求是:请求确认原告已支付电梯建设费用2万元及无需再支付电梯建设费,法院审理后就认为,该诉讼请求不属于以上三种诉讼请求中的任何一种,不属于诉的内容,不属于法院审理范围,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判决书节选:
关于麦某要求确认已支付电梯建设费用2万元及无需再支付电梯建设费用的问题?一审法院对此意见,所谓诉,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请求法院就特定的法律主张或权利主张进行裁判的诉讼行为? 诉的内容有诉讼标的与诉讼理由两个因素? 诉的标的是麦某依法提出的,与被告有争议并要求法院通过审判解决的法律关系及权利主张? 诉的理由是麦某提出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是指引起当事人之间实体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事实或者权利受到侵害或法律关系发生争议的事实? 从诉的类型看,一般可分为给付之诉、确认之诉、变更之诉? 其中确认之诉在于确认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存在或者不存在,其客体是法律关系,不包括事实和事实关系? 麦某请求确认其已付电梯建设费用及无需再支付电梯建设费的诉求,属于事实和事实关系,不属于诉的内容,不属于人民法院审理范围,故应予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