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张静律师解答:此种家庭成员共有房产分割案件,法律并未强制性规定可以不可以拍卖,而是笼统地规定有重大理由就可以起诉分割,所以关键是是否有重大理由,有法官酌情判决是否支持。实践中一般就是优先照顾老弱病残。如下面这个案件,母亲起诉分割拍卖与子女共有的房屋,法院审理后认为母亲常年住护理院,的确是需要费用,遂判决拍卖房产,由家庭成员按共有份额分割拍卖款。
判决书节选:
关于涉案房屋应否分割的问题。《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根据上述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有的不动产? 现蔡母请求对涉案房屋予以分割,符合法律规定,应予以支持? 蔡母因患有冠心病等多种老人慢性疾病,自2014年以来一直在护理院接受看护和治疗,某护理院亦根据蔡母病情出具了需长期治疗的证明,鉴于该事实,本院判决涉案房屋以拍卖、变卖,所得拍卖款各自按份额分取,亦符合蔡母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