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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家析产第56讲:折抵工龄购买的房改房哪些人有份?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5年01月06日|分类:律师随笔 |27人看过举报


广州张静律师解答:一般谁出资买房谁就有份,折抵工龄也是出资的一种。如下面这个案件,某房屋是父母折抵工龄购买的单位房改房,三女儿主张自己也有三分之一份额,理由是公有住房申请书上,共住人员除了父母的名字,还有自己的名字。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申请书上填写的共住人员有三人,但三女儿的工龄并没有被折抵买房,故三女儿没份。房屋属于父母二人所有。

判决书节选:

    关于原登记在被继承人邓父名下的广州市天河区某404房屋的权属认定问题,根据广州市房地产档案馆统字 号档案显示该房屋所有权人为邓父,所有权来源为199210月向广东某学校买,购买该房屋的资金来源于被继承人邓父及其配偶黄母,购房时折抵了被继承人邓父夫妇的工龄? 案涉房屋系在被继承人邓父、黄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并取得产权登记,依法应认定为邓父及黄母的夫妻共同财产? 该房屋在进行房改前已由邓父、黄母夫妻等家人居住使用,邓父在填写《广州地区干部、职工购买公有住房申请书》时,虽然填写当时共住人员包括其妻子黄母、其女邓三女,但该房屋购买时并未折抵邓三女的工龄优惠,邓三女也未举证其有进行出资,邓三女也不是案涉房屋登记的物权主体,故邓三女关于其享有案涉房屋三分之一产权份额的主张缺乏理据,本院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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