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鑫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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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州高级合伙人律师执业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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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陆鑫律师代理蔬菜种植户追讨货款,缺席判决成功追回1.9万余元

发布者:陆鑫律师 时间:2026年04月10日 91人看过 举报

2026-04-10

律师观点分析

一笔不到两万元的菜款,对方拖着不付,甚至连法庭都不来——这样的“小案子”值得请律师吗?江苏紫罗兰律师事务所陆鑫律师用实际行动证明:无论标的额大小,专业法律服务都能为客户争取实实在在的权益。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支付欠款1.92万元及利息,种植户的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障。

【案情简介】

沈某是一名蔬菜种植户,长期向被告陈某供应花菜。双方合作期间,陈某陆续拖欠部分货款。截至起诉之日,陈某共欠付花菜款19300元。沈某多次催讨无果,对方既不付款,也不给出明确说法。无奈之下,沈某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并委托陆鑫律师代理此案。

【律师价值】

接手案件后,陆鑫律师迅速梳理了双方交易记录、欠款凭证等证据,明确了债权债务关系。虽然案件标的不大,但陆律师依然认真准备起诉材料,精准提出诉讼请求:要求支付欠款19300元及起诉之日起的利息,并尝试主张被告承担原告已支出的律师代理费3000元,最大限度为客户争取利益。

诉讼过程中,被告陈某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试图以“躲”的方式拖延诉讼。陆律师及时向法庭说明情况,并依据《民事诉讼法》关于缺席判决的规定,请求法院依法审理。最终,法院认定欠款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判决被告支付欠款19200元(法院核减了100元差额)及自起诉之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

虽然律师代理费的诉讼请求因缺乏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未被支持,但本案的核心诉求——追回货款——几乎全部实现。案件受理费也主要由败诉的被告承担,进一步减轻了当事人的负担。

【判决结果】

泰兴市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陈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沈某欠款19200元及相应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79元,由被告承担154元。被告缺席,不影响判决效力。

【案例启示】

本案再次说明:欠债不还,玩“失联”并不能逃避法律责任。即使被告不到庭,法院依然可以依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作出缺席判决,维护守约方的权益。同时,对于种植户、小商贩等个体经营者而言,遇到恶意拖欠货款的情况,及时委托专业律师固定证据、提起诉讼,是追回损失最有效的方式。陆鑫律师以扎实的证据准备和对诉讼程序的精准把握,帮助当事人在被告“不配合”的情况下依然赢得胜诉判决,体现了律师在小额经济纠纷中的不可替代的价值。

陆鑫律师,咨询热线:18252659660(微信同号)。江苏紫罗兰律师事务所注册合伙人,中共党员,执业十多年,累计为30...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苏-泰州
  • 执业单位:江苏紫罗兰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321220********18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公司法、债权债务、交通事故
江苏紫罗兰律师事务所
1321220********18 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公司法、债权债务、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