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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同居期间,财产不一定共有,但债务有可能共同承担

发布者:季伟律师|时间:2025年01月14日|分类:律师随笔 |6人看过举报


 案例:

小王和小丽同居关系,共同生活两年,小王有稳定工作,月入两万,小丽未工作。同居期间,小王用自己名下信用卡消费近20万元,用于同居期间二人开销。两人分手后,银行起诉小王要求还贷,之后银行追加小丽作为被告,要求小丽承担共同还贷责任,最终法院认定银行贷款系用于小王和小丽的同居生活,判决小王和小丽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一、什么情况下构成非婚同居

非婚同居指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生活。其需满足以下条件:1、双方自愿达成同居合意2、有共同生活的事实3、这种共同生活具有一定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并非短暂的临时居住

二、非婚同居期间形成财产的归属

非婚同居期间形成的财产归属,同居两人取得的财产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来,没有约定或协商不成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财产都是归各自所有,各自支配。同居期间双方共同购置的财产、共同经营所得收入等属于共同财产。对于共同财产,双方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一般会根据双方对财产的贡献大小等因素按份分割。

三、非婚同居期间债务的处理

共同债务

若债务是为了同居双方的共同生产、生活需要而形成的,例如共同经营生意所欠债务、为共同居住租赁房屋所欠租金等,此类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一般会按照双方所得财产的多少进行合理分担,分担比例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时,可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个人债务

如果债务是一方为了满足个人需求,与共同生活、生产无关,例如一方因个人赌博、酗酒等不良行为所产生的债务,或者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等,这些属于个人债务,应由负债一方独自承担偿还责任,另一方不承担偿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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