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足出资责任:股东首先需要向公司补足其抽逃的出资额。这一责任是基于股东对公司的法定出资义务,并且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违约责任:其他已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可以要求抽逃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这种权利基于公司章程或发起人协议等相关规定。
赔偿责任:抽逃出资的股东需要在其抽逃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以保障公司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连带责任:如果抽逃出资的股东在转让股权时,受让人知情或应当知情,则受让人同样需要承担补足出资和补充赔偿责任。
行政责任: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并可处以罚款。
刑事责任:在某些情况下,抽逃出资的行为可能触犯刑法中的相关罪名,如虚假出资罪或抽逃出资罪,可能会面临刑事处罚。
股东权利限制: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对抽逃出资股东的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
股东资格解除: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如果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抽逃全部出资,公司可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