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劳动者入职后,用人单位需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有些用人单位随便从网上下载一份劳动合同就让劳动者签订,还有些用人单位认为入职时只要和劳动者签订过劳动合同就可以,之后不需要再签订,还有些用人单位一直和劳动者签订固 定期限劳动合同等等,那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应该怎么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呢?
01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一定有效吗?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未包含以上要素,那么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条规定,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02 劳动合同什么时间签订,签订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劳动者入职后就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但建立劳动关系时不一定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第十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意味着劳动者入职后最晚一个月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有些单位认为试用期期间暂时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待试用期结束后再与其签订合同的观点是错误的。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离职后,可以就单位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二倍工资。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注意:
1、《劳动合同》要让劳动者面签,不允许劳动者将《劳动合同》带走,签字之后交到人资部。原因是有些劳动者为了后期主张二倍工资,劳动合同不是本人签字的,或者使用消失笔签字,又或者采用不经常用的左手或者右手签字,导致劳动者与劳动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往往败诉的法律风险很高。
2、如果用人单位有条件可以在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进行录像,从而固定证据。
3、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要及时在劳动合同上面盖章。有些用人单位在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单位不盖章。与劳动者发生纠纷后,才盖章。在诉讼阶段劳动者可以要求对用人单位盖章的时间进行鉴定,如果鉴定是新盖的章,没有在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盖章,则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
03 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补签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至满1年的前一日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签书面劳动合同。
04 要结合实际情况,与劳动合同签订固定劳动合同或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所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结合具体情况签订合同,不能一味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为了规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于一些管理岗位,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较长的劳动期限。
05 提示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平等协商之后签订的合同,应该采用书面协议,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为了保存证据,避免存在争议,建议采用传统形式签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双方各执一份,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请其责令用人单位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