姬志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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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某某开设赌场案——姬志文律师就罪名定性及量刑情节依法辩护

发布者:姬志文律师 时间:2026年06月29日 46人看过 举报

2026-06-29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类型】

开设赌场罪(利用“六合彩”网络赌博)

【承办律师】

姬志文律师

【办案成效】

法院认定被告人伍某某系从犯,结合认罪认罚、退赃等情节,在“情节严重”(法定刑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情形下,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案情简介】

伍某某(化名)于2024年8月起,使用微信号“来财”接受下级接单人员报单,建立多个“六合彩”报单群,参照境外“六合彩”开奖号码设置赔率,从投注额中抽取1%的提成。经审计,其微信账号直接收取下级涉赌资金195万余元。同年10月23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公诉机关以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提起公诉,量刑幅度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辩护策略与要点】

姬志文律师接受委托后,提出以下核心辩护意见:

1. 罪名定性辩护:认为伍某某等人利用香港“六合彩”开奖信息组织竞猜的行为,更符合赌博罪的构成要件,而非开设赌场罪,主张变更罪名。

2. 从犯地位:伍某某在共同犯罪中仅接受上级指令、向下级报单,起次要、辅助作用,依法应认定为从犯,可以减轻处罚。

3. 初犯、认罪认罚:伍某某无前科,到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依法可从宽处理。

4. 获利微薄、积极退赃:实际获利仅1.95万元,家属代为全额退出违法所得,悔罪态度良好。

【案件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行为具有组织性、开放性、经营性,符合开设赌场罪特征,未采纳罪名变更意见;但采纳了从犯、认罪认罚、退赃等量刑情节。最终判决:

一、伍某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二、退出的违法所得1.95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法定刑期为五年以上,实际判刑四年,属减轻处罚。)

【律师有效代理】

本案涉案金额巨大(195万余元),属于“情节严重”,法定刑期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姬志文律师通过精准定位从犯地位、推动认罪认罚、争取全额退赃等多项辩护举措,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减轻处罚(降档量刑)的结果,刑期低于法定最低刑。同时,律师提出的罪名定性观点虽未被采纳,但充分展现了刑辩律师在疑难案件中的积极抗争与精细化说理,为当事人争取了每一个可能的从宽空间。

提示:本案结果仅供参考,每案具体情况不同,请勿简单类比。如遇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咨询姬志文律师分析。

姬志文律师,1983年出生,2008年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此后在检察院和法院多部门实习、工作,现任湖北诚智成律师事务...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湖北-武汉
  • 执业单位:湖北诚智成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420120********32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经济犯罪、毒品犯罪、取保候审
湖北诚智成律师事务所
1420120********32 刑事辩护、经济犯罪、毒品犯罪、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