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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天黄金取保|涉诈员工检察院采纳辩护意见不予批捕取保释放

发布者:朱丽珍律师 时间:2026年07月15日 13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朱丽珍律师团队亲办案例

当事人:刘 *

涉案罪名:诈骗罪

拘留时间:2026.5.13

取保释放:2026.6.12

案件结果:检察院全盘采纳辩护意见,作出不批捕决定,当日办理取保候审,为后续不起诉、无罪打下关键基础。

家属委托后,团队立刻抢抓 37 天取保窗口期:第一时间赴看守所会见核实全部工作细节,对接办案民警梳理案件指控,调取工资流水、社保、工作记录等佐证材料,快速撰写完整辩护文书提交公安,并同步与检察院沟通辩护观点。

本案核心辩护思路:

1、客观未参与诈骗核心业务:刘 * 仅负责店铺基础运营,涉案课程诈骗为独立业务线,全程不接触受害客户;自行编写的数据工具仅用于整理订单,无任何欺诈功能,不掌握公司资金。

2、无非法获利、无犯罪主观明知:每月仅领取固定底薪,正常缴纳社保,无任何业绩提成;入职以为是正规电商,长期隔离违法业务,无法知晓公司存在诈骗行为。

2026 年 6 月 10 日律师正式递交辩护意见书,案件移送检察院后,检察官全部认可我方辩护逻辑,于 6 月 12 日出具不予批捕决定书,公安当天为刘 * 办理取保手续,当事人顺利离开看守所。

实务要点

1、刑事拘留 37 天是取保黄金窗口期,一旦批捕,后续脱罪、取保难度大幅上升,家属务必尽早委托律师介入;

2、涉诈公司员工,只拿固定工资、不触碰违法核心业务,存在较大不批捕、不起诉空间;

3、取保候审不等于案件终结,但检察院不批捕属于重大利好,能极大降低留下案底、判刑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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