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背景
在实务中,以落户、择校为目的的“假结婚”协议暗藏诸多法律风险,此类协议看似是双方自愿约定,实则大多违背法律基本原则与公序良俗,且常设置苛刻免责条款,一旦政策变动、目的落空,当事人极易面临钱款无法追回的巨大损失。2021年,本人郭沙沙律师代理石家庄刘女士合同纠纷一案,成功突破合同免责条款限制,帮助当事人全额挽回25万元经济损失,案件在北京房山区人民法院全胜结案。
二、案件难点
本案当事人刘女士为让子女享受北京优质教育资源、办理北京户口,与北京王先生达成私下协议,约定通过“假结婚”的方式落户,刘女士向对方支付25万元服务费,落户成功后双方办理离婚手续。双方签订书面协议并完成婚姻登记,后续因北京落户政策突发调整,刘女士最终无法成功落户,双方随即办理离婚登记。事后刘女士想要追回已支付的25万元款项,但协议中明确约定,因政策变动导致落户失败的,当事人无权要求退费,对方据此拒不退款,当事人维权陷入绝境,最终委托我全权代理本案起诉维权。
三、律师办案策略与核心工作
接手案件后,我精准锁定本案核心突破口,并未局限于字面合同条款争议,而是从合同效力本质切入办案。我细致研判涉案协议性质,结合大量同类司法判例与民事法律规定明确:双方以落户为唯一目的缔结的婚姻、签订的服务协议,并非基于真实婚姻意愿,严重违背婚姻制度初衷与社会公序良俗,依法应当认定为无效合同。同时,合同中对政策变动不予退费的免责条款,依托于无效合同基础,属于无效约定,不具备任何法律约束力。据此,对方依据无效合同取得的25万元款项,属于不当得利,依法必须全额返还。
四、案件判决结果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完全采纳我方全部代理观点,依法认定案涉落户结婚协议违背公序良俗、属于无效民事合同,协议内全部免责条款一并无效。最终判决对方当事人全额返还刘女士25万元款项,当事人全部经济损失成功挽回,案件取得全胜结果。
五、案件总结
本案的胜诉充分体现了专业律师穿透式办案的核心价值。很多当事人会被书面合同条款误导,默认签字协议全部有效。实则诸多看似自愿的协议,因违背公序良俗、法律强制性规定而自始无效。专业律师可精准甄别合同效力、击破不公平免责条款,从根源推翻不利约定,最大限度帮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
郭沙沙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