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概述
申请人苏州A公司与上海B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于2027年4月立案诉讼过程中经调解组织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向法院提交司法确认申请书,请求确认调解协议有效,法院依法审查后认为申请人达成的调解协议符合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定条件。
判决结果
裁定调解协议有效协议约定,上海B公司确认支付苏州A公司货款24000元,于2027年5月至11月每月20日前支付5000元,于2027年12月前支付3000元,若上海B公司未按约履行则需另行支付违约金3000元,届时苏州A公司有权就所有未付款项及违约金一并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若按约如期履行则双方纠纷一次性彻底解决再无其他纠葛,当事人应当按照调解协议自觉履行一方拒绝履行或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孙云雷律师的工作亮点
孙云雷律师作为申请人苏州A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精准选择调解加司法确认的非诉路径,在诉讼立案后迅速引导双方通过苏州某调解中心达成附条件分期付款调解协议,并巧妙设置违约加速到期及违约金条款,充分保障委托人债权的实现同时及时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使调解协议获得强制执行力,有效避免了冗长诉讼程序大幅降低当事人时间与金钱成本高效化解了买卖合同纠纷。
以上客户信息均为化名,如有疑问请联系律师或者网站。
孙云雷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