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概况
1. 原告:A公司,住所地安徽省某开发区,法定代表人李先生,委托诉讼代理人孙云雷(江苏观前律师事务所律师)。
2. 被告:B公司,住所地苏州市,法定代表人小张,委托诉讼代理人于先生(公司员工)。
3. 案件性质:买卖合同纠纷。
4. 审理情况:江苏省苏州市某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后,由审判员 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理,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双方委托诉讼代理人均到庭参加诉讼,案件现已审理终结。
二、判决结果(调解协议内容)
货款支付:被告B公司确认支付原告货款 98100 元,支付方式如下:
2025 年 11 月 5 日前支付 25000 元;
2025 年 11 月 30 日前支付 25000 元;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 25000 元;
2026 年 1 月 31 日前支付 23100 元。
违约责任:若被告任意一期未能按期足额支付,自愿承担违约金 5000 元,原告有权就被告到期未履行款项、未到期款项及违约金 5000 元一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其他约定: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原被告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纠葛。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 1141.5 元,由被告负担(该款已由原告预交至法院账户,法院不再退还,被告于 2025 年 11 月 5 日前支付原告)。
协议效力:本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捺印或盖章后即生效,当事人拒绝签收调解书的,不影响协议效力;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可持调解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忠告建议
1. 对于企业而言,签订买卖合同时应明确货款金额、支付时间、违约责任等核心条款,避免后续产生纠纷;履行合同过程中,要注意留存交易凭证、沟通记录等证据,为可能的维权提供支撑。
2. 债务人应严格按照调解协议约定的期限足额履行付款义务,避免因逾期支付产生违约金,且面临被强制执行的风险,影响企业征信及正常经营。
3. 债权人需关注债务人的付款进度,若出现逾期付款情况,应及时依据调解协议行使权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损失扩大。
4. 双方当事人均应遵守生效调解协议的约定,秉持诚信原则化解纠纷,减少后续不必要的法律程序和成本消耗。
孙云雷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