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经过】
2023年10月8日,原告陈某的母亲齐某因身体不适前往某医院急诊科就诊,初步检查后转入消化科住院治疗。次日,齐某病情未见好转,经多次沟通后转入冠心病重症监护室抢救,但最终因心源性休克、急性心肌梗死等救治无效死亡。原告陈某认为某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严重医疗过错,未能及时阻止病情发展,导致齐某死亡,遂委托赵辉律师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某医院赔偿各项损失共计37万余元。
【争议焦点】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某医院的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该过错与齐某的死亡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及原因力大小。某医院辩称,患者系急性心梗,就诊时症状不明显,医务人员只能根据当时症状进行救治,无法预知最终结果,认为鉴定机构认定同等责任偏重。赵辉律师协助原告申请了司法鉴定,某鉴定中心出具意见认为,某医院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且与患者死亡后果存在同等因果关系。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某医院的诊疗行为经鉴定存在过错,且与齐某死亡存在同等因果关系,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法院核定原告的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物质性损失合计56万余元。结合鉴定意见,法院酌定某医院承担50%的赔偿责任,即赔偿物质性损失28万余元。同时,法院酌定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最终,法院判决某医院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陈某支付各项赔偿款共计33万余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双方按比例分担。
【律师价值】
赵辉律师在本案中展现了敏锐的专业判断与扎实的证据组织能力。面对医疗纠纷中信息不对称的劣势,赵律师准确锁定医院在诊疗过程中的延误与过错,指导当事人及时申请司法鉴定,将复杂的医学问题转化为有力的法律证据。在庭审中,赵律师针对被告“症状不明显、无法预知”的抗辩,结合鉴定意见进行有力反驳,成功说服法院采纳同等因果关系的鉴定结论,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33万余元的赔偿款,最大程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赵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