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娟律师 08:00-23:59
张文娟律师
尤其擅长办理知识产权、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等民商事诉讼案件
18758132270
咨询时间:08:00-23:59 服务地区

代理系列商标侵权案件,单案判赔超过百万

作者:张文娟律师时间:2026年08月19日分类:成功案例浏览:9次举报

侵权人201410月在淘宝网开设网店,该店一共销售47款产品,销量最高的一款产品达到3419件。该店产品名称“CHSORAS & KHYAH”客户公司的注册商标极为似,且侵权人在产品名称中合并使用CK”“CK2-xxxxxxxx(与客户公司的商品命名形式相同),从侵权人的产品名字整体来看,让普通消费者极容易与客户公司销售的产品相混淆。事实上,侵权人销售的产品外形、产品包装袋、产品及包装材料上的商标均与客户公司的注册商标一模一样,从消费者的反馈图片、评论图片也可以看出侵权人销售的产品属于侵权产品。因此,侵权人打着所谓另一个品牌的幌子,实际在其销售的产品上使用与客户公司注册商标相同的标志,侵权人不仅存在销售侵权产品的客观事实,更证明主观恶意较大。

客户公司通过公证购买侵权人店铺产品的方式也印证了侵权行为。张文娟律师接受客户单位委托后,从客户公司的商标权属有效性、客户产品的知名度、侵权行为及侵权产品销售情况等方面梳理证据并起诉至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法院对于侵权产品的销售情况并没有全部认定,仅判决侵权人承担赔偿金额8万元。张文娟律师与客户公司协商之后,代理客户将本案上诉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上诉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张文娟律师从淘宝公司调取的后台销售数据反映了本案所涉侵权产品的真实销量,通过筛选、统计侵权产品的真实销售信息,厘清了侵权时间、侵权规模、侵权范围,进一步认定本案侵权事实,最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采纳了张文娟律师的代理意见,本案最终判决侵权人承担120万余元赔偿。

张文娟律师在本案中展现了坚韧不拔的诉讼毅力、出色的证据挖掘能力和精准的法律适用能力,成功将一审8万元的赔偿额提升至二审120万余元,实现了维权结果的重大突破。这一成果不仅为客户公司挽回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更对侵权人形成了有力震慑,维护了品牌的市场秩序。


张文娟律师 已认证
执业年限 8
  • 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
    • 执业8年
    • 18758132270
    • 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9年

    • 平台积分

      1497分 (优于81.96%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28篇 (优于98.36%的律师)

    版权所有:张文娟律师IP属地:浙江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233845 昨日访问量:551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