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玉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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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滨州执业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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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和赔偿金可以互换,告错了不必重新仲裁

作者:朱玉霞律师时间:2022年03月24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611次举报

最高院人社部关于劳动争议裁审意见(一条文五、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用人单位系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可以依法裁决或者判决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基于同一事实在仲裁辩论终结前或者人民法院一审辩论终结前将仲裁请求、诉讼请求由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变更为支付赔偿金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平常仲裁时,收于仲裁请求告错了,只能选择重新申请仲裁,现在仲裁案子这么多,诉讼案子这么多,再来一次真的太浪费司法资源了。现在新的解释这一条具有非凡的意义,节约了诉累。

朱玉霞律师,咨询电话:15376282358(同微信号)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多年,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具有自己的刑辩律师团...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滨州
  • 执业单位:山东齐鲁(滨州)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71620********38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工伤赔偿、交通事故、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