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大额赠与,分手能要回吗?
案例简介:
某地有一富二代,认识了一个美丽的女性,在认识该女不到一个月就赠与该女300万元和一个10几万元的钻戒,不久后两人就同居了,两家举办婚宴,该富二代当场又赠送岳父母10几万元,但是两人并没有登记结婚,在年底两人分手。后富二代起诉至法院要求该你返还赠与的财产。该女同意返还10几万元赠与父母的彩礼,但认为300万元是确定恋爱关系的诚意金无需返还。
律师分析:
巨额现金转转,钻戒,赠与岳父母的钱,这些财务都是以结婚为条件的特大赠与。在法律性质上属于彩礼,结婚不成的应予返还,故这些大额赠与都需要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