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概述
原告与被告系熟人关系,被告因资金周转需要多次向原告借款,累计欠付本金12.4万余元,经原告多次催讨,被告始终以经济困难为由推诿拒付。原告遂委托长治王秀丽律师向壶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偿还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
二、王秀丽律师办案方法
债权事实快速固定:梳理双方全部借款凭证、转账记录及沟通记录,完整还原借款交付过程及欠付金额,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基础上,优先选择调解方式推进案件,避免诉讼程序冗长导致债权实现周期延长。
履行方案灵活设计:结合被告的实际还款能力,设计“分期还本+按月付息”的履行方案,将12.4万余元本金分3年逐步清偿,同时约定被告每月支付3000元利息损失,既保障原告的资金收益不受损,也降低被告的短期还款压力,提升方案的可履行性。
违约机制刚性约束:在调解协议中明确违约后果,若被告任意一期未按时还款,原告可就全部剩余本金及利息一次性申请强制执行,在柔性调解的同时设置兜底保障,避免被告借调解拖延履行,确保原告债权不会因分期安排受到减损。
三、案件结果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尚欠原告借款本金124470元,分三期偿还,2027年1月31日前还3万元,2028年1月31日前还4万元,2029年1月31日前还清剩余本金;被告自2026年4月起每月17日前支付利息损失3000元,直至本金全部清偿完毕;若被告任意一期未按时履行,原告可就全部剩余款项申请强制执行。诉讼费用由原告自愿承担,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字即生效,原告的债权得到稳定的司法保障
王秀丽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