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给出资人(资金提供一方)
1. 如果真实目的是做股权投资或合伙投资:协议文本删除一切保本、保底收益、到期返还本金条款;明确约定收益浮动、风险共担;签约后实际参与经营、参加会议、接收财务报表,留存全部参与经营的证据;办理规范工商变更登记,签署股东会决议、出资证明书,完整履行投资程序。
2. 如果真实目的就是借钱收取利息:不要使用投资协议、入股协议名义,直接签署规范《借款合同》;明确写清借款本金、借款利率、还款时间、担保、律师费承担;转账备注写明"借款",不要备注"投资款",减少后续定性争议。
3. 理性看待交易:不存在"保本高收益投资",只要承诺保本保收益,法律上大概率被认定为借贷。
(二)给项目方、资金接收方
1. 交易实质是借钱融资:直接签署借款合同。不要用"投资协议"包装借贷;包装成投资协议,到期依然要还本付息,还增加诉讼争议成本。
2. 交易实质是引入真实投资人:书面合同明确约定亏损分担机制,不设置保底兜底;保障投资人知情权、参与权,定期推送经营情况,留存投资人参与项目决策的书面证据;规范办理工商变更、股东相关法律手续。
张国贵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