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基础通用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本人页)
原有宅基地权属证明(老宅基地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历史批准文件等)
房屋符合规划建设的相关证明
继承房屋需额外补充:继承权公证书或法院生效判决书/调解书
2. 历史遗留缺手续房屋补充材料
村集体经济组织出具的权属来源证明、房屋建成时间证明
村内公示无异议的证明材料
相邻权利人的四至指界确认材料(部分地区要求)
张国贵律师
1. 基础通用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本人页)
原有宅基地权属证明(老宅基地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历史批准文件等)
房屋符合规划建设的相关证明
继承房屋需额外补充:继承权公证书或法院生效判决书/调解书
2. 历史遗留缺手续房屋补充材料
村集体经济组织出具的权属来源证明、房屋建成时间证明
村内公示无异议的证明材料
相邻权利人的四至指界确认材料(部分地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