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新股东明知或应知出资瑕疵仍受让股权,原股东与新股东在出资不足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2、若新股东无过错(即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出资瑕疵),由原股东单独承担责任。新股东需举证证明其已查阅公司章程等文件或进行合理核查仍未发现出资瑕疵,方可主张免责。
张国贵律师
1、若新股东明知或应知出资瑕疵仍受让股权,原股东与新股东在出资不足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2、若新股东无过错(即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出资瑕疵),由原股东单独承担责任。新股东需举证证明其已查阅公司章程等文件或进行合理核查仍未发现出资瑕疵,方可主张免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