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邓普云律师网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IP属地:湖南

长沙邓普云律师

  • 服务地区:湖南

  • 主攻方向:婚姻家庭

  • 服务时间:08:00-20:59

  • 执业律所:湖北尊而光(洪山)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2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9397983001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湖南长沙宣判两起恶势力犯罪团伙案

发布者:长沙邓普云律师|时间:2020年08月10日|分类:律师随笔 |240人看过举报


近日,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范光剑等22人涉恶案、杨贺华等5人涉恶案进行公开宣判。判决被告人杨贺华犯组织、强迫卖淫罪、诈骗罪、抢劫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罚金16万元;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四年六个月至一年七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以来,被告人邓伟刚、杨宇轩“套路贷”恶势力犯罪团伙为牟取非法利益,安排人员在酒吧、KTV等高消费场所物色年轻女性进行“套路贷”放贷业务,收取高息及手续费、中介费等。在被害人无力偿还时,采用威胁、恐吓、上门滋扰、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进行催收。在被害人经催收仍无力偿还借款时,上述放贷团伙明知被告人杨贺华、邓国元经营的长沙县星沙街道金尚酒店洗浴场所是卖淫场所,仍通过被告人范光剑介绍,强制将部分被害人“解套”(即被害人债务转移)至杨贺华处卖淫。被强制“解套”的被害人由杨贺华、邓国元等人组成的恶势力犯罪团伙“遣送”到湖南省湘乡市等地强迫卖淫。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被告人将年轻夜场女性作为放贷目标,通过高额利息持续垒高债务形成“套路贷”,并将被害人输送到卖淫场所,通过殴打、威胁、拍裸照等方式强迫被害人卖淫。在放贷、催收过程中,被告人还实施了诈骗、寻衅滋事等犯罪,对被害人造成了较大的人身和财产损害,扰乱了社会正常秩序。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未知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9397983001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3248663

  • 昨日访问量

    3221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长沙邓普云律师

Copyright©2004-2024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