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雪涛律师
韩雪涛律师
山东-青岛专职律师
查看服务地区

律师不接受该地区电话咨询,建议一对一在线咨询.服务时间:(00:01-23:59)

咨询我
00:01-23:59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工程价款按照固定总价结算,当事人主张施工范围、工程量增减的,如何处理?

作者:韩雪涛律师时间:2023年07月24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796次举报
2023-07-24
合同约定按照固定总价结算工程价款,实际施工未超出约定施工范围的,应当适用固定价结算。当事人主张施工范围增减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 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对增减的工程量进行结算;
2. 合同没有约定的,可以参照合同约定标准对工程量增减部分予以单独结算,无法参照约定标准结算的,可以参照施工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
3. 工程尚未完工的,合同约定固定总价,承包人要求支付工程款的,对于能够确定已完工工程占合同约定施工范围比例的工程,应以合同约定的固定价为基础按比例折算;无法确定已完工比例的,双方对工程造价有争议的,可将争议部分工程造价委托鉴定。
主张工程量增减的当事人,对工程量增减是否存在、实际数量及价款承担举证责任。


韩雪涛律师,现任山东德衡(即墨)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曾就职于多家大型企业从事采购管理、综合管理等工作多年,执业后专注于民...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青岛
  • 执业单位:山东德衡(即墨)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70220********75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劳动纠纷、法律顾问、婚姻家庭、刑事辩护
山东德衡(即墨)律师事务所
1370220********75 合同纠纷、劳动纠纷、法律顾问、婚姻家庭、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