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所谓的强制性规定,在法律上有管理性的强制性规定和效力性的强制性规定两种,管理性的强制性规定一般是为了便于管理的目的,比如《招投标法》规定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这就是属于管理性的规定。而效力性的强制性规定,一般会说违反了这一条,那么就会归于无效,比如《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就有相关规定,说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不得转让,这就是效力性的强制性规定。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归于无效,从法律上来说是违反强制性规定的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如果只是管理性规定,不会必然导致无效;如果是管理性规定,但是违背了公序良俗,是无效的。
涉及法条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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