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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一不交物业费被告,法院怎么判?

发布者:尹礼红律师 时间:2024年12月17日 613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背景:H集团Y分公司与业主杜某之间因物业管理费用问题产生纠纷。原告H集团Y分公司向YXX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杜某支付拖欠的物业管理费、诉讼费及滞纳金。

案件详情:原告H集团Y分公司主张被告杜某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未支付物业管理费共计8309.08元,并要求支付相应的滞纳金。原告提供了与开发商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委托合同》作为证据,证明其有权收取物业管理费。


案件焦点:

1.原告是否有权收取物业管理费。

2.被告是否应支付拖欠的物业管理费、诉讼费及滞纳金。

尹礼红律师的代理策略:

1.展示了原告与开发商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委托合同》的合法性,证明了原告有权收取物业管理费。

2.提供了被告杜某拖欠物业管理费的详细记录,以及根据合同约定计算的滞纳金。

3.反驳了被告关于原告主体不适格和合同违法的辩称,指出被告的辩称与法院查明的事实不符。

案件结果:
YXX区人民法院支持了原告H集团Y分公司的诉讼请求,判决被告杜某支付拖欠的物业管理费8309.08元以及本案诉讼费,同时驳回了原告关于滞纳金的请求。
法院认为,原告与开发商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合法有效,对小区全体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被告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物业费,构成违约。

结语:
尹礼红律师以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诉讼经验,为原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最终赢得了这场诉讼。

尹礼红律师,8年法院刑事、民事业务庭经历,现执业于湖北米芾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理念:以客户利益为中心,注重细节,倾...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湖北-襄阳
  • 执业单位:湖北米芾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4206202411782360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婚姻家庭、人身损害、合同纠纷、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