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孙建华律师 时间:2023年03月06日 2012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邰某某平常无正式工作,受别人蛊惑参与“跑分,并拉拢自己多位朋友加入,为他人多次“跑分”,涉案金额数百万。
公安机关将邰某某及其朋友以诈骗罪抓获并拘留,后公安机关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将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规定,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邰某某被拘留后,邰某某家属从外省赶到日照,并到山东周智律师事务所委托孙建华律师为做为邰某某的辩护人,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律师介入后,及时会见邰某某,向公安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并成功将邰某某取保候审。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辩护人及时到检察机关调阅卷宗,并与检察官多次沟通,最终将邰某某涉案金额大幅降低,且为邰某某争取到立功情节,在邰某某涉嫌数罪的情况下,检察机关仅以一个罪名起诉,并同意对邰某某适用缓刑。后审理法院同样采纳律师意见,对邰某某判处缓刑,邰某某避免了牢狱之灾。